
在汽车灯光系统中,示廓灯与位置灯常被车主混淆,二者虽名称不同,但核心功能均为标识车辆轮廓,提升低能见度环境下的可见性。根据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所有机动车需配备前、后示廓灯(位置灯),其技术参数需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示廓灯通常指安装在车辆顶部或侧面的灯光装置,用于显示车辆的整体宽度和高度,常见于大型车辆(如货车、客车);位置灯则多集成在车头大灯组或车尾尾灯组内,通过点亮特定光源标识车辆的存在位置,广泛应用于小型乘用车。二者光源类型存在差异:示廓灯多采用LED或卤素光源,发光强度通常为50-100cd;位置灯发光强度相对较低,一般为10-30cd,避免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眩光。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在夜间无路灯或照明不良路段行驶时,应当开启示廓灯(位置灯);在隧道、雨雾等低能见度环境下,需配合近光灯使用。需注意的是,示廓灯(位置灯)不可替代近光灯或远光灯,仅作为辅助警示灯光。部分高端车型配备自动灯光控制系统,可根据环境亮度自动切换示廓灯(位置灯)与近光灯,提升行车安全性。
车主应定期检查示廓灯(位置灯)的工作状态,若发现单侧或双侧灯光不亮,可能是灯泡烧毁、线路短路或控制模块故障所致。建议使用万用表测量灯光接口电压,判断故障类型:若电压正常(通常为12V),则需更换灯泡;若电压异常,应检查保险丝或控制单元。此外,根据车辆使用手册,示廓灯(位置灯)的更换周期一般为2-3年,具体需根据使用频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