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交替切换远近光灯2-3次(非连续快速闪烁),这是国际通用的灯光提示语言,多数驾驶员能理解此信号。操作时需注意节奏,每次切换间隔约1秒,避免因闪烁过快被误认为挑衅行为。若对方仍未关闭远光灯,应立即停止灯光提示,避免分散自身注意力。
首先可将视线向右移动,避开远光直射区域,通过观察右侧路面标线或路边参照物判断行驶轨迹,此方法能有效减少眩光对视觉的影响。其次,若车辆配备防眩目后视镜(手动或自动),应及时开启该功能,通常可降低约70%的眩光强度。此外,建议佩戴符合GB10810.3-2006标准的偏振光驾驶眼镜,其特殊镜片结构能过滤90%以上的杂散光线,尤其适合夜间频繁遭遇远光灯的场景。
当视线严重受阻时,应逐步降低车速至30km/h以下,同时保持车辆靠右行驶,确保左轮距分道线约50cm的安全距离。若前方路况复杂或对向车辆持续强光照射,可在确认后方无来车的情况下,临时靠边停车等待,待眩光影响减弱后再继续行驶。停车时需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并轻踩刹车踏板点亮刹车灯,提醒后车注意。
若对方车辆存在恶意使用远光灯的行为,可长按行车记录仪的紧急录制键保存证据,录制内容需包含车辆全貌、车牌信息及远光灯开启状态。随后可通过交管12123APP的“随手拍”功能上传证据进行举报,相关部门会根据核实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若因强光照射出现短暂视觉残留(俗称“眼冒金星”),应立即松开油门并轻踩刹车减速,同时双手紧握方向盘保持车辆直线行驶,待视觉恢复正常后再调整车速。需特别注意,切勿开启远光灯“对射”,此举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可能导致双方视线均受影响,增加事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