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灯光信号提醒 在确认与对向车辆距离约150-200米时,可连续切换远近光灯2-3次(每次切换间隔约0.5秒),向对方传递“请关闭远光灯”的信号。操作时需保持方向盘稳定,避免因分心导致方向偏移。若对方无响应,应立即停止灯光提醒,避免加剧双方视觉干扰。
视线规避与减速操作 当眩目现象出现时,严禁直视对向远光灯,应将视线移至车辆前方右侧路面或道路边缘线,利用路面反光判断行驶轨迹。同时,缓慢踩下制动踏板降低车速(建议降至原车速的60%-70%),增大与前车或障碍物的安全距离,避免紧急制动引发后车追尾。
车辆配置利用 车辆配备的自动防眩目内后视镜可通过光电传感器识别强光,自动调整镜面反射率,削弱后方远光影响;部分车型搭载的矩阵式LED大灯(如奔驰E级、宝马5系)可通过摄像头识别对向车辆,单独关闭对应区域的LED光源,实现“会车不关远光”的智能照明。建议在夜间行车前检查此类配置是否处于开启状态。
极端情况应急处理 若对向远光导致完全无法看清前方路况,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逐渐减速至停车,并将车辆停靠至道路右侧安全区域,待视线恢复或对向车辆通过后再继续行驶。严禁在眩目状态下强行通过或超车,此类行为极易引发碰撞事故。
夜间会车灯光使用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驾驶员应主动遵守法规,同时掌握科学应对技巧,共同维护夜间行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