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车制动系统需满足多项国家强制标准,其中行车制动要求配备制动力自动分配功能,踏板操作力不超过500N;真空助力系统失效时,剩余制动力应保持正常效能的30%以上。紧急制动方面,当制动管路出现故障时,车辆需在20米距离内停住时速50km的车辆,且紧急制动效能不低于正常制动的70%。驻车制动要求在20%坡度的路面上,无论空载还是满载状态,车辆均不得溜车;电子手刹在断电后仍需保留机械锁止功能,以确保驻车安全。
预见性制动时,城市道路应保持3秒以上车距,提前200米开始阶梯式减速;长下坡路段优先通过降挡控制车速,手动挡可挂入2挡,自动挡切换至L/S挡。紧急制动时,若车辆配备ABS系统,应保持持续踩死制动踏板,此时踏板出现震动属正常现象;使用手刹辅助制动时,机械手刹需分次缓拉,每秒操作不超过3齿,避免制动过度导致车辆失控。驻车操作方面,当坡度大于5%时,自动挡车辆应先拉手刹再挂入P挡;电子手刹的紧急制动功能需在时速超过10km时长按2秒激活。
制动片厚度小于3mm或报警指示灯亮起时,应当立即更换;制动液应每2年或4万公里更换一次,建议使用DOT4标准的制动液。车辆涉水后,需连续制动5次,以恢复制动摩擦片的摩擦系数。此外,建议每半年到专业机构检测制动效能,确保制动系统各项性能符合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