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我国法律未明确支持车辆折旧费的索赔。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侵权损害赔偿以填补实际损失为原则,车辆维修费用属于直接损失,通常可获赔偿;而折旧费作为间接损失,因缺乏统一计算标准,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部分地区法院可能在车辆购置时间极短(如3个月内)、剐蹭导致结构性损伤等特殊情况下,酌情考虑少量赔偿。
若车主坚持主张折旧费,需满足两个核心条件:一是车辆为新车(通常指购置时间不超过6个月,行驶里程低于5000公里);二是剐蹭造成结构性损伤,如车架变形、纵梁受损等,而非单纯的漆面修复或覆盖件更换。此外,需通过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车辆贬值金额进行评估,评估报告需明确损伤部位、维修方案及贬值幅度。
主张折旧费时,车主需准备以下材料:车辆购置发票、行驶证(证明车辆使用时间和里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对方全责);维修清单及发票(证明损伤程度);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贬值评估报告。需注意,评估机构需具备价格鉴证资质,评估过程需双方共同参与或经法院认可,否则报告可能不被采纳。
鉴于折旧费索赔难度较大,建议车主优先通过以下方式降低损失:与责任方协商,争取在维修费用之外获得一定补偿;若车辆损伤影响保值率,可在后续出售时通过二手车平台的专业检测报告,向买方说明损伤情况,避免因隐瞒导致纠纷;日常驾驶中可投保划痕险或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险,减少剐蹭后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