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路口设置圆形红灯时,在未悬挂“红灯禁止右转”辅助标志的前提下,车辆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右转。此处的“安全”需满足三项条件:一是停车线前观察对向直行车辆及行人动态,确认无冲突风险;二是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即使行人尚未进入斑马线,也应提前减速;三是避免在拥堵路段强行右转,以防加剧路口通行压力。需注意的是,部分城市核心区域的圆形红灯路口会增设限时禁转标志(如早晚高峰时段),此类情况需优先遵守标志指示。
红色右转箭头灯属于方向指示信号灯,其法律效力与圆形红灯不同。根据交通信号控制原理,箭头灯的指示具有明确的方向性,红灯亮时禁止任何车辆向箭头所示方向行驶。此类信号灯通常设置在右转车流与直行或横向车流冲突严重的路口,如大型交叉路口、学校周边路段等。在此情况下,即使路口无其他车辆或行人,车主也必须停车等待绿灯亮起,违反者将被判定为“闯红灯”,面临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除信号灯类型外,车道选择也会影响右转合法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车辆必须在导向车道内完成转向操作,若在直行车道或左转车道右转,将被认定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通常记2分、罚款100元。此外,部分城市采用“右转危险区”警示系统,当系统检测到行人或非机动车进入危险区域时,会通过地面发光带或语音提示禁止右转,车主应注意观察此类动态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