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搭人、开门杀和借车的交通事故应该由谁赔偿?最高法给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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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将于2026年6月30日起实施。

该解释可以让司机们放心了。

闲言少叙直入正题:

1.善意搭载路人乘车时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只要是非营运机动车善意搭载他人,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损害的;在机动车使用人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下,应当减轻机动车使用人的赔偿责任。

一句话总结则是司机善意搭人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损害有责任,但可以视具体情况减轻赔偿责任。

2.乘客“开门杀”司机怎么办?

乘车人开车门造成他人损害时,机动车保险是否对该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在实践中存在不同认识;有的保险公司以乘车人不在机动车保险合同约定保障范围内而拒绝赔偿;为加强对受害人的保障,合理分配风险,上述解释明确被侵权人(即受害人)主张乘车人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并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以及按照商业险种的三者险合同约定赔偿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保险赔偿后仍不足的,由乘车人、驾驶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句话总结则是乘车人“开门杀”保险得赔,至少交强险要赔,三者险依据是否有免责协议决定;不足部分先由乘车人赔偿,之后是驾驶人。

3.租赁、借车等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在实践中“相应的赔偿责任”的理解存在争议,于是上述解释明确被侵权人(即受害人)一并请求使用人、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责任的,由使用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在其过错范围内与使用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明确上述责任主体实际支付赔偿费用总和,不应该超出被侵权人应受赔偿的损失数额。

一句话总结则是借车或租车发生交通事故由租借人承担责任;除非车主或租车公司有责任,责任往往体现于租借问题车,或在租借人有酒驾或其他不宜驾驶车辆疾病的前提下出借。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了解,那就是如果被侵权人(即受害人)年龄大要不要赔偿误工费?

有些案例中因为被侵权人达到退休年龄,于是拒绝赔偿误工费;最高法认为,超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不能简单以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判断被侵权人是否应该获得误工费。

一句话总结则是交通事故中的老人如果依然在务工,法律支持其获得误工费;以及综合实际情况,判断伤残或死亡的赔偿。

司机们有必要了解的四个关键点就讲到这里,掌握这些知识点可以省去许多麻烦。

声明:本文由太平洋号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太平洋汽车。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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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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