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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交通事故拖车费标准是有明确规定的。 小型车辆像 2.5 吨以下货车、15 座以下客车在城区道路被拖走每次 200 元市区外公路上空车 2 元/公里重车 5 元/公里基价起点 200 元。 中型车比如 2.6 7 吨货车、16
交通事故拖车费标准是有明确规定的。
小型车辆像 2.5 吨以下货车、15 座以下客车在城区道路被拖走每次 200 元市区外公路上空车 2 元/公里重车 5 元/公里基价起点 200 元。
中型车比如 2.6 7 吨货车、16 40 座客车城区道路每次 300 元公路上空车 3 元/公里重车 10 元/公里基价起价 300 元。
大型车像 7.1 14 吨货车、41 60 座客车城区内收费 400 元公路上空车 4 元/公里重车 15 元/公里基价起价 350 元。
特大型车比如 14.1 吨货车、61 座以上客车城区内 400 元/次公路上空车 4 元/公里重车 20 元/公里基价起价 400 元。
三轮机动车和两轮摩托车在城区道路上拖车分别收 100 元和 30 元公路上事故拖车基价起价分别为 100 元和 30 元。
拖车时吊车服务收费城区、公路按现场作业费加空驶里程费计收8 吨车辆空车 5 元/公里每台时 120 元16 吨空车 10 元/公里每台时 200 元25 吨空车 15 元/公里每台时 260 元40 吨空车 20 元/公里每台时 320 元运尸车不分车型6 元/公里每台时 300 元车辆到达现场前不计里程。
交通事故中的拖车费一般由侵权人承担但执法机关承担拖车费有三种情形。一是违反规定停车驾驶人不在或拒绝驶离妨碍通行的。二是因其他违法行为依法扣车或者因收集证据扣事故车的。三是可协商解决的事故当事人未撤离造成堵塞的。
当事人承担拖车费有两种情形一是车辆故障占用道路当事人不在或无法移车妨碍通行的。二是事故车辆无法行驶占用道路当事人不在或无法移车妨碍通行且执法机关不需要因收集证据扣留车辆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管辖权主要有以下规定
交通事故管辖通常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要是当地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那就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当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时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要是管辖权存在争议会由上级部门指定。
比如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就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