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一般情况下不可以不穿制服执行公务。
根据相关规定除了一些特殊情形比如执行特殊侦查等任务或者从事秘密工作不宜着装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女性交警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以及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交警在工作时间应当着装。
而且交警在执法时只要穿着制式服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的时候是可以不出示证件的。
交警执法时还应当配备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光背心、警用文书包、手持台、警务通等装备必要时可以配备枪支、警棍、手铐、警绳等武器和警械。
检查涉嫌有违法行为的机动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时应当使用规范用语比如“你好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在实际情况中交警未穿警服时虽执法权力不受影响但应按规定着装以确保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交警在执勤执法时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并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件。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维护交警形象、增强公众信任的必要措施。
交警在执法过程中还应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以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