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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江西省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要起诉费用标准是这样的。 要是诉讼请求的金额不超过 1 万元每件就交纳 50 元。 超过 1 万元至 10 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具体就是诉讼标的额×2.5%200 元。 超过 10 万元至
在江西省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要起诉费用标准是这样的。
要是诉讼请求的金额不超过 1 万元每件就交纳 50 元。
超过 1 万元至 10 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具体就是诉讼标的额×2.5%200 元。
超过 10 万元至 20 万元的部分按照 2%交纳也就是诉讼标的额×2%+300 元。
超过 20 万元至 50 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超过 50 万元至 1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1%交纳。
超过 100 万元至 2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超过 20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超过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
超过 1000 万元至 2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
超过 2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要是案件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 5 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 5 万元至 10 万元的部分按照 1%交纳。
超过 1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如果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每件交纳 50 元至 500 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 1 万元的每件交纳 50 元。
超过 1 万元至 50 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超过 5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1%交纳。
超过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超过 1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1%交纳。
要是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的赔偿问题咱得清楚这些。
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非常重要这是处理事故和民事损害赔偿向法院提交的关键证据。可以起诉把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会在承保范围内赔偿不够的由侵权方补。
受害人要是人身受伤了像就医的医疗费、误工少的收入还有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都得赔。
要是伤致残了因生活需要增加的费用、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像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还有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费用赔偿义务人也得负责。
要是受害人死亡了除了前面说的那些抢救治疗的相关费用还得赔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还有受害人亲属办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能要的赔偿不少法律规定的误工费、医疗费、住宿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得按情况赔。车辆有损失得赔车辆修理费。
车辆被撞对方全责最直接有效的主张赔偿办法就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连带对方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对方就得全额赔偿我方损失像车辆维修费、受伤人员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
要是对方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可以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要是有人身伤亡损失像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的费用还有因误工少的收入。残疾的话要赔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还能要精神损害抚慰金。
财产损失方面维修车辆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损失、车辆施救费用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的重置费用经营性车辆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无法使用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都能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