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有设定的报废年限。
不同类型摩托车报废年限有所不同。
轻便二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强制报废年限为 10 年。正三轮摩托车报废年限为 9 年。其他摩托车报废年限为 13 年正三轮摩托车为 12 年。
行驶里程方面累计行驶里程达到 10 万公里的助力车、小型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以及达到 10 万公里的正三轮摩托车需报废。
摩托车报废年限政策有人性化调整车主达到法定年限后可申请延长使用期限两轮摩托车延长期限为 3 年期间每半年需年检。
各省市自治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严格的使用年限规定。
强制报废有四个标准达到规定的使用寿命经修理调整仍不符合在用车辆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经修理、调整或者采取控制技术后排放到大气中的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在用机动车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 3 个机动车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如果车主未在报废期满前办理车辆注销登记公安车管部门有权依法注销车辆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并查扣、处罚和收缴继续上路行驶的摩托车。
所以车主需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确保车辆安全使用和合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