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可以到下一个记分周期处理。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 12 分且已缴纳所处罚款记分会被清除。但要是记分未达 12 分尚有罚款未缴纳记分就会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公安部 139 号令第六十八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 12 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驾驶证驾驶人需在 15 日内到相关部门参加为期 7 日的学习之后车辆管理所在 20 日内考试。考试合格记分清除并发还驾驶证不合格继续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和考试的驾驶证将停止使用。
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 12 分或累积记分达 24 分以上还得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要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违章扣分未达 12 分及时交罚款就能清零记分否则记分转入下周期。超过 12 分要参加学习和考试。而且车辆年检时有违章得先处理完才能年检。
另外违章后分不够扣不会转到下个周期而是保留在该周期内。累积记分制度是为强化驾驶人遵守交规意识每个记分周期 12 个月满 12 分。记分达或超 12 分公安机关会扣留驾驶证并要求学习和重新考试。驾照临近清分时能处理违章扣分只要在规定期限内处理清分前一天处理也要当天交清罚款不然记分可能转入下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