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换购补贴是一项利好政策。
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能获得补贴。
乘用车指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也有明确规定。
补贴申请要在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向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申请要上传个人身份、车辆相关证明等材料。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财政部门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分地区有不同比例。各地不得要求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指定企业不得另设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
有疑问可通过各地汽车以旧换新热线电话咨询。
近期政策调整补贴标准提高比如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 2 万元、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 1.5 万元。此外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也有相应补贴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 8 万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