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购新能源汽车政策是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节能减排而制定的。
购买已纳入相关目录且在本市使用的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包括进口新能源汽车可享受政策支持。
个人用户申领专用牌照额度需同时满足本人名下无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无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无使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含摩托车。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申请要求由前 24 个月内累计缴纳社保或个税满 12 个月调整为前 36 个月连续缴纳。
单位用户申领新增了在本市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人数超过 5 人或者单位自申请之日前 1 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税收的要求。
新能源汽车厂商要具备较强研发生产能力提供完善销售及售后应急保障服务履行相关责任义务将充换电设施建设纳入销售服务保障体系承担废旧车用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置责任等。
消费者可通过“一网通办—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申领一件事”数据平台申请专用牌照额度。
二手新能源汽车受让需在本市注册登记受让人资格要求与新车消费者相同。
上海对消费者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且在规定期限内报废或转让名下非营业性小客车的给予一次性 10000 元购车补贴。
补贴申请由个人发起经市发展改革委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
相关政策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