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限行的处罚规定如下
本地车本市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规定处 100 元罚款。
外地车未办理进京通行证件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处 100 元罚款并记 3 分。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客汽车工作日 7 时至 9 时、17 时至 20 时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处 100 元罚款并记 3 分平峰期间违反尾号限行规定处 100 元罚款。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货汽车6 时至 24 时在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处 100 元罚款并记 3 分。对本市载货汽车、黄标车、以及外省、区、市黄标车违反相关规定进入禁限区域行驶处 100 元罚款并记 3 分。
如果违反限行规定包括已办理进京证的外省市机动车罚款 100 元不扣分3 小时内不再重复处罚。对于确实忘记限行日无意开车出门的车辆京牌车辆接受一次处罚罚款 100 元不扣分后3 小时内将车驶出限行区域开到最近的停车场或返回出发地不会被再次处罚。但一天内连续出行会被连续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机动车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