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照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意更换的但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更换新的。
如果车子过户就得重新上牌原车牌归前一任车主。要是车辆迁出本市可以办理转出登记到迁入地车管所重新申请车辆牌照不过这个过程较繁琐费用也不少。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车主对现有的牌照号码不满意可以将车辆过户给其他人再重新过户回来通过这样的方式重新办理选号手续来更换车牌但要支付费用且花费时间。
此外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如果符合条件比如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就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如果是车牌照丢失或损毁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要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会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会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总之车牌照更换有条件限制不是随便就能换的。大家要根据自身情况和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办理车牌照更换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