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目一中超载的处罚扣分情况如下
校车超载超过核定人数 20%记 12 分未达 20%记 6 分。
七座以上载客汽车超载大于 50%未达 100%记 9 分大于 20%未达 50%记 6 分。
其他载客汽车除校车、七座以上客车超载大于 100%记 12 分大于 50%未达 100%记 6 分大于 20%未达 50%记 3 分。
载货汽车超载大于 50%记 6 分大于 30%未达 50%记 3 分小于 30%记 1 分。
车辆超载的处罚标准为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上述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私家车超载被抓到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记 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