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禁摩最新规定 2024 如下
南昌市一直实行禁摩政策。全天禁止南昌市属号牌以及外地号牌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在以下区域通行昌南大道不含、生米大桥不含、赣江南大道、南龙蟠街、九龙大道的南龙蟠街口至龙兴大街口段、龙兴大街、龙虎山大道龙兴大街口至祥云大道口段不含、祥云大道不含、枫生快速路、黄家湖东路、黄家湖西路、海棠南路不含、海棠北路不含、青岚大道昌西大道口至海棠北路口段不含。此外紫阳大道的天祥大道路口至瑶湖西大道口段不含、瑶湖西大道不含、艾溪湖南路不含、昌东大道的艾溪湖南路口至昌南大道口段不含合围区域也禁止摩托车通行。
摩托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所有人应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但经海关进口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摩托车除外。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行驶证。号牌应按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禁止无证驾驶摩托车禁止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禁止拼装、改型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城市道路上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最高行驶速度按规定执行。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摩托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不得在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
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普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 12 周岁的未成年人载人不得超过核载人数乘坐两轮普通摩托车应当在后座正向骑坐。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摩托车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并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