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中超速的扣分情况如下
驾驶车辆速度超过规定时速 10%以内的给予警告不扣分。
驾驶机动车速度超过规定时速 10%20%的处以 50 元罚款。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城市快速路行驶速度超过规定速度 20%50%的处 200 元罚款驾驶证扣 3 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城市快速路行驶速度超过规定速度 50%及以上的罚款 500 2000 元驾驶证扣 6 分。
驾驶车辆在高速、城市快速路路段行驶速度超过规定速度 50%以上的罚款 500 2000 元驾驶证扣 12 分。
在限速 60 的路段超速 50%以内且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警告而不处罚。
驾驶机动车货车、校车、公交车等特种车辆除外超过限速 10%以下的给予警告不予处罚。
因交通事故、道路养护以及排队、低速行驶等其他特殊情况导致车速低于最低限速 20%的不扣分。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超速没有处罚但也可能收到警告罚单这种罚单也需要处理否则会影响车辆年检。
另外新版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对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50%以上的记 9 分处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50%以上的由原来的 12 分降至 6 分。普通轿车一类的车辆超速 20%以下不记分并且高速上超速 20%以下也是不记分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记 1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