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不可以被牵引。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这是出于多方面的安全考虑。首先摩托车自身的结构和稳定性相对较弱被牵引时难以保持平衡容易引发侧翻等危险情况。其次摩托车的制动系统和操控性能与汽车不同在牵引过程中可能无法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状况。
牵引故障机动车有一系列严格的规定。比如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宽度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 4 米小于 10 米对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应当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但需要注意的是汽车吊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牵引车辆摩托车也不在允许牵引和被牵引的范畴内。
另外摩托车的交通法规还包括车检和通行规定。车检方面注册登记之日起四年以内每两年进行一次检测超过四年则每年进行一次检测。通行规定方面摩托车后座不得搭载未满 12 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面骑坐。
总之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摩托车不能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