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超员罚款规定如下
如果是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 20%的扣 3 分超过 20%的扣 6 分并且都要罚款。
对于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 20%以上的扣 6 分罚款。
如果是私家车超过百分之二十的会被罚款三分及罚款一百元超过百分之二十的会被罚款六分及罚款二百元。
对于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 20%以内罚款 200 至 500 元超载 20%以上或违规载货者罚款 500 至 2000 元。
货运机动车超载 30%以内罚款 200 至 500 元超载 30%以上或违规载人者罚款 500 至 2000 元。
运输单位车辆屡次超载且拒不改正者其主要负责人将被罚款 2000 至 5000 元。
电动汽车超载的情况如果电动汽车在行驶过程中所承载的人员数目超过额定载客量且尚未超出 20%时一次性扣除驾驶员 6 分并需接受二百元至五百元的罚款若电动汽车的实际搭载人数已经超出核定人数的 20%甚至更多将会受到一次性扣除驾驶员 12 分的严厉处罚同时还需承担起五百元至二千元之间的罚款责任。对于那些在接受过上述处罚之后仍然没有意识到自身错误继续从事此类违法活动的驾驶者他们的主要责任人将面临更为严重的罚款金额在二千元至五千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