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4 标准是从 2011 年开始实行的。国 4 排放标准也被称为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欧洲的欧Ⅳ标准等效。
国 4 标准要求车辆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如 HC 碳氢化合物、NOx 氮氧化物、CO 一氧化碳、PM 颗粒物等的排放量比国 3 低 50%左右。为达到这一标准汽车需采用更好的催化转化器的活性层、二次空气喷射以及带有冷却装置的排气再循环系统等技术。
2011 年 7 月 1 日起汽油车基本都开始符合国 4 标准2013 年 7 月 1 日起柴油车也陆续开始执行国 4 标准。不过全国各地区的实际实施时间可能会有所差异。
2011 年至 2017 年生产的汽车大多属于国 4 标准但也不完全是因为不同地区的排放标准时间可能不同。直到 2018 年国 5 标准开始实行逐渐取代国 4 标准。国 4 标准的推行对于控制和减少汽车污染物排放提升汽车的环保性能保护大气环境和改善空气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