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主要有以下差别
1. 适用事故严重性不同简易程序适用于案情简单、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的轻微、一般事故且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一般程序用于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交通事故以及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2. 调查的警员要求不同简易程序可由一名警员调查一般程序调查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3. 处理方式不同简易程序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一般程序要按标准划定警戒区域放置发光或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
总之简易程序更注重快速处理轻微事故恢复交通秩序一般程序则更全面、严格适用于较复杂的交通事故。在实际处理中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程序以保障事故处理的公正、合法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