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需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其最高车速不可超过每小时 120 公里最低车速不能低于每小时 60 公里。
1、在高速公路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可超过每小时 120 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 100 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 80 公里
2、同方向设有 2 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 100 公里同方向拥有 3 条及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 110 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 90 公里
3、若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存在差异则依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所以高速最慢的速度为每小时 60 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