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高速公路行进期间倘若遭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这类低能见度的天气状况我们应当依据如下规定行驶
1、若能见度小于 200 米需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以及前后位灯同时车速不可超出每小时 60 公里和前车维持 100 米及以上的间距
2、当能见度小于 100 米时得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以及危险报警闪光灯并且车速不能超过每小时 40 公里与前车保持 50 米及以上的距离
3、若能见度小于 50 米必须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以及危险报警闪光灯而且车速不得高于每小时 20 公里尽快从距离最近的出口驶离高速公路
4、当遭遇上述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会凭借显示屏等手段发布速度限制与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