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电子眼捕捉到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或乘客未系安全带的情形时能够对其予以罚款。然而并非每一个路段均配置了电子眼抓拍装置通常设置在从左往右数的第一和第二条车道上。倘若被拍到未系安全带可以向警察提出申诉但通常申诉难以奏效。罚款数额一般是 200 元不过全国的罚款标准并非统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机动车行驶期间驾驶人和乘坐人未系安全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罚款 50 元扣 2 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扣 2 分除上述情况之外普遍罚款 200 元。要是被交警部门核准并开具交通违法罚款通知书车辆驾驶员需要前往交通违法所在地的交警部门确认交通违章行为才能够凭借交通违法罚款确认书到罚款所在地指定的交通罚款代收银行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