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换号需首先注销原车牌而后办理新牌。具体操作情况如下
1、倘若您期望更换机动车牌号需契合以下条件车辆于您名下使用已满三年携带行车证、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前往车管所填写机动车牌照补换申请表并交还原车牌缴纳 100 元受理费。依照规定该手续一般在一个工作日内得以完成
2、注销机动车牌之后不能恢复原车牌仅可办理新的车牌
3、意欲注销机动车牌携带车辆行车证至交警队申请。稽查科会提前两个月6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要求其到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延期或注销报废。若在通知期限内未办理相关手续将按照公安部《注册登记规范》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