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家庭用车投保 50 万保额的第三者责任险的年费是 1721 元。第三者责任险指的是在使用保险车辆期间因发生意外事件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将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倘若经保险公司许可被保险人由此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之外予以赔偿然而最高不超出责任限额的 30%。另外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把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的险种未购置该保险的机动车不能上牌和年检。
尽管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交强险推行后第三者责任险已变成非强制性质的保险不过鉴于交强险针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赔偿较少所以建议车主购置第三者责任险来作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