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 驾照被扣分后需由本人携带驾驶执照、身份证、行驶证到车管所或警察局交警队处理违章行为及扣分事宜。在一个计分周期内倘若存在扣分记录要在周期结束后的 30 天内前往车管所学习半天来恢复 12 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记分周期为 12 个月满分为 12 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开始计算。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和大货车驾驶证的驾驶者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的 30 日内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要是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则免除本记分周期的审验。假如有扣分但不满 12 分的情形需要在记分周期结束后的 15 日内到交通管理部门参与理论学习并进行驾驶证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