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针对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径存在着各异的处罚准则。当中涵盖
1. 于城市快速路上行驶之际驾驶人未依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会被处以罚款 50 元且扣 2 分。
2. 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之时驾驶人未依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 50 元不予以扣分。
3. 机动车行驶期间乘坐人员未依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 5 元。
4.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时候驾驶人未依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 50 元扣 2 分。而当车辆在高速公路通行时乘车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则会被罚款 20 元。
5. 在城市市区限速 50 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时倘若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即刻改正的将会受到口头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