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机动车在上道路行驶时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行驶证和驾驶证。对于未悬挂车牌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并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关手续。
如果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机动车。同时,机动车驾驶人将被记12分,并处以200元罚款。但如果当事人能及时提供相应的牌证,公安机关应当返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