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需要注意与其他车辆和行人的交通安全。关于右转让直行的问题,具体规定如下:
1、在绿灯亮起时,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直行车辆和行人通行。当红灯亮起时,右转弯的车辆可以通行,但不能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2、在交叉路口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但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情况下,转弯的机动车应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先行。而右转弯机动车应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3、在交叉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情况下,转弯的机动车应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右转弯的机动车应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