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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汽车保险单是否需要随车携带,这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实际上,汽车保险单不需要随车携带。汽车保险项目包括车上人员险、赔偿项目、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险是投保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对于车上人员造成的伤害甚至伤亡进行的赔偿。
汽车保险单是否需要随车携带,这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实际上,汽车保险单不需要随车携带。汽车保险项目包括车上人员险、赔偿项目、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车上人员险是投保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对于车上人员造成的伤害甚至伤亡进行的赔偿。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医疗误工费等等,是一种不记名的险种。需要注意的是,违反交通法不赔、人不在车内不赔。
交强险是强制投保的险种,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三者责任险是车险中的一个重要险种,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汽车保险标志可以在保险公司领取:
1. 强制保险标志是在购买了交强险后,由保险公司发放给车主的。如果保险标志丢失,可以联系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
2.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会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和保险标志,保险单和保险标志上会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3. 被保险人需要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的式样是全国统一的,保险单和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和保险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