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桂林市临桂新区机场路北侧(沙塘圆盘往机场方向2KM处)。
电话:0773-2930122。
2、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八里街车管服务站
地址:广西桂林市322国道附近。
电话:0773-2103908。
3、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秀峰交警大队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西山路南巷42号11栋。
电话:0773-2136880。
4、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象山交警大队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瓦窑西路7号。
电话:0773-2111990。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
第五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