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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应当扣留其驾照。再被扣留驾照后,驾驶人员可按以下流程操作:1、你应该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参加为期
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应当扣留其驾照。再被扣留驾照后,驾驶人员可按以下流程操作:
1、你应该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2、你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你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3、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4、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5、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1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驾驶机动车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缺少这种技能的如果随意驾驶机动车,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人无证不能上路行驶。但对于已具备安全驾驶技术的人他们在道路上驾驶车辆,这种允许的证件就是“驾驶证”。这说明驾驶证是一种“许可证明”。
驾驶车辆的许可是通过驾驶证的核发来实现的。这表明了获取驾驶证是一种具有一定格式的行为,必须有专门机关来核发。在国际上,对驾驶证的定义为:“为了驾驶汽车,主管当局发给的许可驾驶车辆的证明文件”。(摘自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关于劝告汽车司机批准方式的最低统一规则》)
我国对驾驶证的定义为: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