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所有权是交付。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属于动产,动产所有权转移生效要件为交付,登记是用来对抗第三人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车辆所有权是交付转移。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车辆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自交付时就发生效力。车辆所有权在物权性质上属于特殊动产所有权。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自当事人交付之日起生效,登记仅作为公示要件,如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汽车所有权转移是以交付作为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车辆所有权在物权性质上属于特殊动产所有权。
这意味着当买卖双方在交付车辆时,所有权和风险转移到了买方手中。交付通常是指卖方将车辆交给买方,并且买方已经验收并接受车辆的状态。相比之下,登记只是一种法定程序,用于在交易完成后更新车辆所有权和车辆信息。
法律分析: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