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越前方车辆要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当中的第四十七条规定,当机动车在想要超越前方车辆的时候,应当提前打开左转向灯,改变远光灯、近光灯的使用或者鸣笛。
3、在超车的时候需要打闪光灯去提示前方车辆,闪光灯就是切换车辆的近光灯和远光灯。白天超车闪光灯在超车前打开,闪2-3下即可。白天打闪光灯的效果会比较差,有可能打了别人也不知道,所以超车的时候最好鸣喇叭示意。
4、超车前首先要确认,后方没有安全隐患,而且前方路段的路况和视线良好,再开启左侧转向灯,快速超过前车,在超车前需要短暂开启远光灯闪烁两下,以提示前车,超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前车的运行轨迹。
5、科三超车时的使用灯光方法就是先左3秒后右3秒,具体操作如下:听到语音提示“请超车”时,开启左转向灯,需保持3秒钟,发出超车信号,示意被超车辆,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超车。
6、向左打方向灯,表明即将超车,提醒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距离。打开远光灯,加强对前方道路、车辆的辨识能力。快速超过前车时,向右打方向灯,驶入主车道。快速超过前车后,关闭远光灯,关闭转向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