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客观:《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2、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交通管理部门网上或到现场办理机动车登记本补办手续。补办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并支付一定费用,办理时需注意核实身份信息。机动车登记本是机动车所有人的重要凭证之一,若遗失,则需要尽快进行补办。
3、法律主观:机动车登记证书丢了,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发。
4、机动车登记证书弄丢了之后,需要在机动车管辖地的车管所进行补办,不可以异地办理,车主申请补办的话,要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里进行办理。
5、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可以到车辆登记地的车管所进行补办。
6、车证丢了的补办方法如下:申请人到当地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车管所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要求者业务受理;申请人缴纳相应费用;领取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