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号牌保留申请流程:
第1步,到当地的车管所申请,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第2步,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
第3步,车管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新的车牌号码;
第4步,旧车牌和新车牌都安装好之后,就可以正常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