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原来的大灯改成电眼大灯是违法的,外观变化大,不符合我们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我们可以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拼装机动车或者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特征。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许可,擅自修改底盘、发动机、悬架、传动系统、定向系统、轮胎车轮、灯具、彩涂、外观结构、车辆相关技术数据的,均属改装。
以上限制包括大灯,所以完全符合鬼眼大灯外观有较大变化的情况,是违法的。
一般来说,灯光的变化有两种:安装天使眼、魔鬼眼等装饰灯;升级大灯,提高照度(将氙气大灯改为双透镜或LED大灯)。
第二种情况,如果满足以下要求:禁止散光;调整灯光角度,避免影响他人安全驾驶;近光不小于1050流明,远光灯不小于1450流明;行驶车辆的光强不小于15000CD,不大于120000CD;色温不高于6000K就可以通过年审,不会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