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谦让行人,依据《我国道路道路交通法》第四十七条要求:机动车经行人行横道时,理应降速行驶;遇行人已经根据人行横道,理应停车让行。机动车经行沒有交通指示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穿道路,理应避让,如果不谦让行人,摄录到可能得到对应的惩罚。
谦让行人与此同时也包含电瓶车,但条件是下车时实行的电瓶车,这才被视作行人。
避让行人的标准图解读
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走动、未到达道路轴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理应降速行驶,可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根据人行横道。
2、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出来线两侧等候、未进到机动车道,机动车A、B理应降速行驶,可在保证安全前提条件下根据人行横道。
3、行人翻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隔线,进到以上部位,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归属于违纪行为,理应惩罚。
4、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到机动车A所属的行车道后,机动车B理应降速行驶,可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根据人行横道;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归属于违纪行为,理应惩罚。
5、行人在道路轴线等候、未进到机动车A、B所属行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归属于违纪行为,理应惩罚。
6、行人翻过道路轴线,进到机动车所属行车道,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归属于违纪行为,理应惩罚。
7、道路中间选用道路绿化防护,行人在道路中间停留区等候的,机动车理应降速行驶,可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根据人行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