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没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罚款收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加收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查询方法:
1.到各市、区、县交通分局大队办公大厅通过触摸式查询终端进行查询。
2.登录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对外服务网站,或手机交管12123app进行查询。
3.致电12580查询。
4.写短信发送到2181515查询违规情况。
以流量控制12123app为例(华为nova8 EMUI11流量控制12123版本号2.6.1)
1.登录交管12123账号,在首页点击更多。
2.进入商务中心页面,点击非法处理。
3.点击注册车辆进行查询。
4.可以查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