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过程
1.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把我在考场的学车档案整理好;
2.携带并出示身份证,接受监考民警的检查;
3.进入考区必须关闭手机;
4.进入考区不要大声喧哗;
5.法律法规教材不准带入考场(或放入包内);
6.考试结束后保留身份证,在考场前提交文件至《交证窗口》;
7.通过考试的学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在考场出口处签名后离开考场;
8.考试不及格的学员可以离开考场,等待驾校工作人员通知补考时间。
一、科目是指驾驶员的理论考试,在车管所进行,是驾照申请人必须通过的一种领证考试。考试内容包括驾驶理论基础知识、道路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交通规则等基础知识,外加地方法规。驾驶员理论考试时间由各地车管所自行安排。第一科目是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和考试大纲的一部分。本大纲的考试部分分为三科。考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考试合格后,可以参加下一科的考试。如果前一科目考试不合格,则继续该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