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主要有两个变化,一个是过户档案的在线传递,一个是车辆检测的一次性完成。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这两点:
1.网上转移档案:机动车迁出登记地的,申请人不再需要在迁出地车管所领取纸质档案,档案信息通过网络转移到迁入地车管所,减少了领取档案的等待时间和携带、保管、转移档案的不便。同时,机动车档案由纸质形式改为电子形式,更有利于严格规范管理,降低伪造、篡改和丢失风险。
2.在实现电子档案网上传输的基础上,简化转出和转入车辆登记手续。机动车异地登记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车辆迁入地的车管所申请,而不用返回车辆迁出地的车管所。车辆迁出地和迁入地的两次车检,是车辆迁入地的一次车检,减少了两地往返的人员。
也就是说,原来二手车异地过户需要在迁出地提取纸质档案,然后在迁出地进行异地登记上牌。现在只需要在迁入地或迁出地的一方办理过户手续,车辆相关证件会在网上传输,车主无需在迁入地和迁出地之间来回奔波。其次,只需要在入境地检查一次车,手续简化了很多。
截至目前,我国已在石家庄、北京、济南等218个城市推进非营运小型客车跨省申请二手车交易登记工作,其中广东、广西、山西等十个省份已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