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5日讯记者1月11日从省工信厅获悉,2021年,海南新能源汽车推广成效显著。据初步统计,2021年,全省推广新能源汽车超过5.8万辆,占总量的近7.2%,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5个百分点。
据悉,海南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提升至25.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1个百分点。海南新能源汽车比例全国第一。
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海南省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申报的通知》的要求,2021年海南省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激励措施申请时限将于2022年1月15日结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醒符合申请条件的用户及时提出申请,逾期不办将视为放弃获奖资格。
综合奖励政策的奖励对象为在海南省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海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具体来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2.车辆必须是首次注册,必须注册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3.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2022年1月15日前首次登记的车辆(含2020年12月购买、2021年1月15日前首次登记的车辆)。
4.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获得奖励的,自初始登记之日起两年内不得转让车辆。(记者邵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