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
在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累计满12分以下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换发有效期为10年的驾驶证。在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未达到12分的,可以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过期的机动车驾驶证不能再使用,持有过期驾驶证的人不能驾驶机动车,需要重新取得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
二、机动车驾驶证换证要求: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或者签发地以外的机动车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和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3)县、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应当提交省卫生厅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内未记满12分的,应当换发有效期为十年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内未记满12分的,应当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更多信息请关注。律师会在线回答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