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收到了《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交通安全违法做法告知单》就去接受处置了。持该告知单到交管局机动大队,确认违法做法后,交管部门会发给《处罚决定书》,持处罚决定书到银行交纳罚金。请保存好银行开具的罚金收据。如果不按照要求接受处罚,超逾时限还要交纳滞纳金,是按天计算的,不过最多不超出400元。机动车到时审验时,还是要交,否则,不予年审。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法》第八条(一)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车的。
(二)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三)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
(四)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
(五)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六)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七)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的。
(八)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八)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九)违反停车规定,临时停车、停放的。
(十)不按规定掉头的。
(十一)驾驶噪声和排放有害气体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的。
(十二)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喇叭音量超过标准的。
(十三)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十四)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十六)在高速公路上违反其他载人规定的
(十七)在高速公路上机动车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十八)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超过规定最高时速二十公里以上的。
(十九)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
(二十)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驾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二十一)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二十二)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二十三)实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后,违反管制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