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时速超过限定时速不到10%的,仅给警告,不予罚款处罚;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下的道路行驶时,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会处以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会处3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会被处以500元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可以并处吊扣十二个月驾驶证:
(一)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二)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三)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四)不按规定停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