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警扣车的条件

时间:2024-10-10 18:0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法律分析:只有在下列情形下,各级公安机关交警队才有权扣车:1、无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被滞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2、酗酒、酒后驾驶机动车的;3、持转借、挪用、涂改、伪造、冒领、失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4、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5、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驾驶机动车的;6、学习驾驶员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单独驾驶的的;7、驾驶两轮摩托车未带头盔的;8、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系涂改、伪造、冒领、挪用、转借、失效的;9、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的10、机动车无号牌和行驶证,且没有其他行驶合法凭证的;11、机动车号牌或者发动机、底盘号码与机动车行驶证记载不符的;12、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13、与被查缉的走私或者被盗抢机动车特征相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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