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别人的电动车出了车祸乘车人是不需要负责任的。除非驾驶员有证据证明乘车人在乘坐过程中对驾驶员有干扰安全行车的行为,比如推、拉、撕、扯等行为,乘坐人才需要负责。在机动车上乘坐,乘车人并未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乘车人处于被动状态,与驾驶无关,所以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和事故责任人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七条 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